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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生活輔導員:
雇用條件:
1.家政、護理、青少年兒福、社工、教育、心理、輔導、教育學系畢。
2.或取得生活輔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、或備考社工師資格者。
3.身心狀況良好。
4.可配合輪三班制度俱汽車駕照。
5.熟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,1 年以上工作經驗尤佳。
工作內容:
1.課業輔導及自立訓練。
2.進出管理及陪同就醫。
3生活照顧與指導。
4.填寫工作日誌及觀察等相關記錄。
5.配合方案執行及主管臨時交辦事項。
註:薪優,福利好~
二、社工督導
雇用條件:
1.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、兒童及少年福利、社會福利相關科系畢。
2.二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。
3.具社工師考試資格。
4.備汽車、機車駕照。
工作內容:
1.督導社工業務進行
2.擬訂業務年度計畫
3.資源連結
4.社工實習生帶領等
5.其他兒少社工業務相關之工作。